一方继承遗产,离婚时其配偶有份吗?-常见问题-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常见问题

一方继承遗产,离婚时其配偶有份吗?

时间:2019-5-4 18:08:59 浏览量:

一方继承遗产,离婚时其配偶有份吗?


       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项和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基于法定继承还是基于遗嘱继承所取得的财产,除遗嘱明确将遗产处分给夫妻一方的以外,无论遗产以何种形式存在,均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因为离婚时可以请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只能以已确定的财产部分为准。如果夫妻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只体现为一种期待利益,配偶请求分割该部分财产中的共有份额的条件尚不具备,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离婚后,继承人实际分得遗产的情况下,原配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这部分财产。


      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8.9)


      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