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表嫂来学法视频(十七)】《民法典》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婚姻知识

【赣南表嫂来学法视频(十七)】《民法典》之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时间:2021-4-15 14:33:15 浏览量:

建设法治平安赣州,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学法积极性,赣州市妇联创新普法方式,联合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赣州市律协婚姻家事委员会,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接受的内容,制作了“赣南表嫂来学法”系列微视频,通过生动形象的案例来讲解法律知识点,让群众一听就懂、一学就会,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观念。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民法典》中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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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