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付?-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婚姻知识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付?

时间:2021-11-15 8:40:53 浏览量:

经常有人会问,我想离婚,孩子由我直接抚养,对方一般是支付多少抚养费?


这个问题是有法律规定的。首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规定了,抚养费包括了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费用。生活费是指维持子女日常生活必须支出的费用,如必要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教育费主要是指高中、初中和小学的教育费用,对超出基本教育的额外教育费用,如各种补习班、兴趣班、课外班的费用,一般是不被计算在教育费范畴,而由未成年人父母协商确定。医疗费主要包括医药费,住院费和诊疗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了“等费用”,这里的“等”主要是考虑到抚养期间子女的需求以及抚养人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以“等费用”的方式为抚养费增减变化留下空间。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如何计付?



其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还规定了,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所以,法院在决定抚养费金额的问题上一般会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的实际需要以及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会参考上一年度的当地人均消费支出。以江西省为例,依据江西省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江西省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22134元,每月人均消费支出为1844.5元。法院会参考这个数据判决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这个金额是江西省的一个平均数据,还要结合孩子的实际需要。如果抚养孩子的一方能够提供证明来证明孩子的必要开销超过当地平均消费支出的,那么法官一般会视实际情况调高抚养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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