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到底如何计算?-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婚姻知识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到底如何计算?

时间:2023-2-16 9:26:21 浏览量:

 男、女一方在婚前买房,房产登记在购买方一方名下,双方结婚后共同还贷。现两夫妻在闹离婚,这个房子该怎么分?这是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问题。


对于这种类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法院原则上是会判决该房产归房产登记方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也为登记方一方的个人债务。那婚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怎么办?毕竟一起共同进行还贷,现在要离婚,房子又得不到。在这种情况下,共同还贷一方可以分得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其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到底如何计算?

那么,如何计算呢?首先算出这个房子的不动产升值率,然后用不动产升值率乘以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偿还利息)的一半即为登记方一方对另一方的补偿金额。举个例子:比如房子购买时的价格为50万,现房子涨价到了70万,离婚时共同还贷7万,其中利息5万,其他税费1万。这个房子的升值率就是房子的现价除以不动产的成本:即房子现价70万/不动产的成本即(购买时房子价格50万+还贷利息5万+契税、印花费等费用1万) ,这样计算下来不动产的升值率就为1.25。然后用这个升值率1.25乘以共同还贷部分7万元,这样就计算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及相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为8.75万元,然后除以2即为43750元,这就是登记一方需补偿给共同还贷一方的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