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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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因 |
管辖 |
注意事项 |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
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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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至起诉时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法院管辖,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这种排除情况并不包括一般性的长期保健疗养。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
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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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被告如为没有办事机构的个人合伙、合伙型联营体,则由被告注册地法院管辖;没有注册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各被告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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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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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纠纷 |
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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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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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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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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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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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索瞻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继承纠纷 |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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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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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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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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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
在非公路发生的事故,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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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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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服务提供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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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 |
不动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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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己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
相邻纠纷 |
不动产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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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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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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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保险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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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险人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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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该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的诉讼,可由被保险人住所地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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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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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或加工行为地(视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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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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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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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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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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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次债务人住所地之外的法院专属管辖时,债权对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应当由有专属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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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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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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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支付地指票据上载明的付款地。票据未载明付款地的,票据付款人(包括代理付款人)的住所地或者主营业所所在地为票据付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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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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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护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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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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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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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法院受理的案件,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可以在法院的应诉通知书送达后在答辩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书面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