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否属夫妻共有财产?-常见问题-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常见问题

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否属夫妻共有财产?

时间:2019-5-4 15:55:38 浏览量:

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问:

       一年多前我因为车祸导致左下肢麻痹,行动不便,车祸责任方赔偿我医疗费39万多元,另外我还获得一笔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现在我与妻子的感情已经走到尽头,准备离婚,我想咨询的是,剩余的车祸医疗费以及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该不该分割?


答: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工资奖金收入,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和赠予获得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有:夫妻一方婚前财产,遗嘱或遗赠指定由一方所有的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生活补助费用等。据此,你咨询中所指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婚姻法  来源: 公诉人 《公诉人》法律顾问组  201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