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我能以前夫再婚为由,要求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归我吗?-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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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后,我能以前夫再婚为由,要求变更孩子的直接抚养权归我吗?

时间:2023-7-4 17:14:03 浏览量:

单方能否变更抚养权,取决于是否达到了法定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 (一)》第五十六条 规定了父母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的情形: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所以,再婚并不影响父母对孩子的抚养。


孩子的父母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在不违背八周岁以上子女意愿的情况下,协议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一方再婚后确实发生了前述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法定情形,又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