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离婚律师:签署的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婚姻知识

赣州离婚律师:签署的离婚协议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时间:2024-2-28 9:21:11 浏览量:

离婚协议中一般约定了子女抚养,抚养费的承担,房产车辆的分割、过户、折价款、补偿款的支付等等,但是当领取离婚证后,对方耍赖不履行怎么办?


这时候你需要持离婚协议到法院启动离婚后财产纠纷或者抚养费纠纷等诉讼,诉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经过诉讼程序确定签署离婚协议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存在欺诈、胁迫等因素后,法院会依法作出履行离婚协议的判决,这时当事人才可持生效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此时可以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扣划对方的银行存款,进行房产过户,可以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甚至涉及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你觉得这个过程比较繁琐,在离婚时,如果感知到了对方可能不履行,也可以选择在离婚时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的离婚协议通过审核后,最终法院会出具加盖公章的离婚调解书,该份调解书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文书,防止后续对方不履行再启动诉讼的变数和繁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