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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约彩礼纠纷

时间:2021-4-22 15:19:25 浏览量:

彩礼,是中国古代婚嫁习俗之一,是婚姻中的“第一道关”,也是当前社会难以避免的讨论热点。这些年,因为彩礼引发的突发恶性事件并不少,在各大社交论坛上,因为彩礼面临分手、悔婚的例子屡见不鲜。2021年1月《民法典》开始正式实施,关于彩礼大家主要关心以下几个问题:

一、民法典禁止收取彩礼了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根据此条规定,可以知道民法典并没有明确的禁止收取彩礼,但是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二、结婚彩礼给多少钱,能漫天要价吗?
法律虽然并未对婚嫁彩礼有明确数字和范围的规定,但男女双方要根据自愿、自由、合理的原则,尤其提供彩礼方应当结合自身经济承受能力给付彩礼。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根据提供彩礼方的经济状况、提供彩礼的动机和接受彩礼方的经济状况、索要彩礼的动机等因素,确定彩礼返还的数额及比例。

三、结婚彩礼归谁所有?
彩礼的性质是附条件的赠与,是以将来有一天对方能与自己结婚为附加条件的赠与行为,因此,无特殊约定,彩礼应属于赠与方婚前个人财产。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因此,彩礼属于赠与方婚前财产。一般情况下,当婚约不成立时,彩礼的赠与也自动解除,赠与方有权要回彩礼。

四、结婚彩礼返还还有哪些条件?
目前,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适用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若是发生了以下的三种情况,则是不需要退回彩礼: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随着《民法典》实施,不少人认为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意味着禁止给付彩礼。事实上,这是对《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断章取义的误读,该法条的完整规定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该条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婚姻自由,禁止买卖婚姻,而非禁止符合习俗的一切金钱往来。合理的彩礼是礼节和风俗,但千万不能过度,如果借婚姻名义漫天要价,索取高额彩礼,就违反了婚姻双方的诚信原则,需予以退还,情节严重还将构成刑事犯罪如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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