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闹离婚,我和老伴资助的购房款能要回吗?-婚姻知识-吴华萍律师-离婚继承析产纠纷

婚姻知识

儿子儿媳闹离婚,我和老伴资助的购房款能要回吗?

时间:2023-6-16 8:59:04 浏览量:

儿子和儿媳结婚后,很快孕育子女,经济状况并不是很好,后在他们决定买房的时候,张大爷老两口作为父母转账10余万元资助,当时也没说是否归还。


现在小两口闹离婚,张大爷夫妇当初对他们的买房资助能要回吗?


买房置业是中国的传统,但由于年轻子女结婚后缺乏经济能力,往往无力独自购买,在此情况下,基于中国的传统和亲情关系,父母往往会给予资助。而且大多数父母资助的目的是改善子女的居住条件,希望其生活幸福,并不是指望子女日后偿还资助款项。另外,现实生活中,即使父母有希望小两口日后归还款项的意思,可能也因为这种亲情关系,而不会明确表达。


针对以上张大爷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进行了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原则上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也就是说如果张大爷夫妻无法举证证明其资助子女的款项系借款,即便儿子、儿媳离婚了,也是难以要回资助款项。


律师提醒:


父母资助的款项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抑或是其他情形,都是看出资当时的意思表示,不以事后的表达为准。如果父母有能力且自愿赠与,无可厚非。如果父母本意确实是出借,那么就应当在出借当时明确表达,结合中国的传统以及国情,这个举证责任落在了父母一方。父母可以和孩子约定款项为借款,可以结合子女的经济状况约定还款的时间,甚至可以约定如小两口离婚则大额资助应作为借款返还。这样既有利于保护父母作为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考虑了子女的实际情况,同时引领了年轻人独立自强的社会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