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未申报债权,刑事辩护,江西赣州刑事律师
代理情况:
由江西赣州律师温辉、吴华萍共同经办的黄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黄某等四人向社会社会公众吸收资金总金额达8000余万元,尚有3700余万元未归还;我们的辩护观点“未申报债权金额(1000余万元)应当核减”的意见得到法院采纳,我们的当事人在四被告人中量刑最轻,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